9月25日下午,2024年深圳调解周数字金融和普惠金融争议调解宣传活动在深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隆重举行。深圳市司法局委托我院编制的全国首个《商事调解工作规范》团体标准在会上正式发布。
《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于2022年5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首次将商事调解作为多元纠纷化解的重要方式专章立法。商事争议解决需求不断增长,加快发展商事调解的需求愈加迫切,但商事调解组织缺少统一性服务规范,工作质量参差不齐,商事调解活力未能得到有效激活。《商事调解工作规范》团体标准的制定,填补了商事调解工作统一标准方面的空缺。
《商事调解工作规范》团体标准共十一章,第一到八章明确了商事调解相关定义、商事调解组织的设立条件及流程、工作职责、商事调解员的素养技能要求、权利义务、工作任务、资格认定、退出机制、商事调解当事人权利义务、商事调解协会工作职责等,适用于指导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商事调解组织开展商事调解工作。第九章节从商事调解的案件来源、业务研判、承办和登记、通知和确认、选定或指派商事调解员、调解方式、调解准备、实施调解等流程作出全面规定,明确每一个环节的要求和标准。第十到十一章规定了衔接机制、组织管理、档案管理、统计工作、安全保障和宣传要求,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行业协会的工作职责。此外,该标准制定了调解申请书、委托书、调解协议、保密协议等文本,可为商事调解实际工作提供参考。
《商事调解工作规范》团体标准的实施,不仅是商事调解领域的一次重大突破,更是深圳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的重要举措。该标准将有力推动商事调解组织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促进调解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贡献重要力量。后续,我院将继续与深圳市司法局紧密合作,不断探索创新,为商事调解事业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物品编码中心 练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