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码增号办理(适用于条码容量饱和的企业)
1. 申请条件
系统成员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编码容量趋于饱和,通报产品编码信息或使用商品条码的产品目录数据(提交电子版)超过编码容量的80%,可根据需要再申请新的厂商识别代码。
2. 申请需提交材料
(1)有效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3)加盖企业公章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2份(双面打印);
(4)加盖公章的增号申请说明(不少于300字,一式两份,格式见附件);
(5)已使用商品条码的产品目录数据已通过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anccnet.com)通报备案,并可在产品列表中以EXCEL格式导出;
(6)已使用及已新增产品目录数据(制作成EXCEL文件,提交电子版,格式模板见附件);
预增厂商识别代码长度为“7”位的(产品编码容量为10000-100000),需提交新增产品目录数据不少于1万件,与已使用商品条码产品目录数据分别保存在一个EXCEL文件的两个表单中,电子版上报;
预增厂商识别代码长度为“8”位的(产品编码容量为1000-10000),需提交新增产品目录数据不少于2千件,与已使用商品条码产品目录数据分别保存在一个EXCEL文件的两个表单中,电子版上报;
预增厂商识别代码长度为“9”位的(产品编码容量为1-1000),只需在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通报超过800件信息,不需要上报EXCEL表。
注:预增厂商识别代码长度为“7”位的需编码管理部领导审核批准。申请EAN增号不收取任何费用。
线上办理:扫码下载“中国编码”APP办理
业务办理电话:0755-83200183,83200177,83326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