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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码符合性确认
条码符合性确认

  服务解读

 
    商品条码是实现商业现代化的基础,是商品进入超级市场、POS扫描商店的入场券,目前已经得到了极广泛的应用。商品条码的使用应符合《商品条码管理办法》、GB 12904—2008《商品条码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等相关法规及标准的规定。法规中对商品条码使用有着特定的要求,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也有明确的处罚措施。现实中,企业在使用条码过程中因不了解法规知识,违反了相关规定被处罚的情况屡见不鲜。
 
    条码符合性确认是一项针对商品条码检验及条码与商品信息符合性进行检验并确认的业务。可以帮助企业检验条码的使用及各项相关技术参数是否符合法规及标准的要求,从而很大程度上规避法律风险。

   成功办理条码符合性的企业可享受以下服务:
 

 1.条码检验

    条码符合性确认对条码样品进行检验,判断条码相关参数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及标准要求。
 
    检验内容包括条码码制是否正确使用、是否存在“一物多码”等情况、条码设计、印刷质量以及其他相关技术参数是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厂商识别代码是否有效等。
 

 2.条码与商品信息符合性确认

    企业在条码使用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印制在商品包装上的企业信息与注册时申请信息不一致、采用委托生产,但商品外包装上未恰当显示委托方信息等情况。这将可能造成在市相关质量管理部门对市场商品监督抽查中将该情况列为条码违法使用行为,从而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及损失。条码与商品信息符合性确认对外包装商品信息进行核查,能够帮助企业判断是否存在此类问题。
 

3.商品信息源数据采集

   对商品实物及外包装信息进行源数据采集。采集信息包括商品6个面的无渲染、真实、高质量拍摄;商品包装显示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众多信息采集,未来可实现与各大网商平台商品信息对接。

4.获得条码符合性确认证书

成功办理条码符合性确认证书的企业将获得条码符合性确认证书。

办理流程

1

提交材料

  首次送样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填写好的附表:《商品条码目录表》纸质表格1份(见业务表格下载);

  4.附表:《商品条码目录表》中对应的印有条码的产品外包装(里面的产品不需要),每款1个;


  非首次送样提交材料:

  1. 填写好的附表:《商品条码目录表》纸质表格1份(见业务表格下载);

  2. 附表:《商品条码目录表》中对应的商品外包装,每款1个;

  3.《深圳市商品条码符合性确认证书》 (原件)【首次送样成功后领取】

2

窗口受理

3

检验/审查

通过则进入下一步,未通过则需重新提交材料

4

领取证书

✔

完成

资费标准

1. 办理条码符合性确认信息数量10件至299件之间,50元/件;

2. 办理条码符合性确认信息数量300件至999件之间,46元/件;

3. 办理条码符合性确认信息数量1000件以上,42元/件。

联系方式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33号档案大厦6楼西

      (入口在同心路档案大厦西门停车场内。停车场为内部停车场,可将车辆停放至IN城市广场步行前往)


邮编:518033

办公电话:(0755)83249469

网址:http://www.sist.org.cn

相关法规

  1.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商品条码的编码、设计及印刷应当符合商品条码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2. 《广东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印制商品条码,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标准,保证质量。
 
  3.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的,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30000元以下罚款;
 
  4. 《广东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委托他人生产的产品,需要标注商品条码的,应当标注委托者注册备案的商品条码,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可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5. 《广东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系统成员应当按照有关的国家标准编制商品条码,并在编制完成之日起30日内报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备案;编码分支机构应在30日内将备案材料报送省标准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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