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申请使用EAN/UCC-8代码? 下列几种情况下可申请使用EAN/UCC-8代码。EAN-13商品条码的印刷面积超过印刷标签最大面面积的25%或全部可印刷面积的12.5%时;印刷标签的最大面的面积小于40cm²或全部可印刷面积小于80cm²时;产品本身是直径小于3cm的圆柱体。
2. 设计、制作合格的条码应注意哪些方面? 企业申请获得厂商识别代码后,首先要对其产品编制商品项目代码,商品项目代码的编制要遵循唯一性、无含义性、稳定性原则,最好按流水号方式编码。其次,是设计条码符号。条码符号设计主要从印刷尺寸、颜色搭配、印刷位置三方面考虑,要执行相关国家标准。第三步是印制条码符号。商品条码的编码、设计及印刷应当符合商品条码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企业在验收条码印刷品时,要求印刷企业出示“条码印刷质量检测报告”,从而达到严格控制条码质量的目的。
3. 如何设计商品包装上的条码? 设计商品包装上的条码要从三个方面考虑,即条码符号的尺寸设计、颜色搭配及位置设计。 1)尺寸设计。条码符号的尺寸是由放大系数决定的。可根据印刷面积的大小和印刷条件在0.80~2.00的范围内选择放大系数。条码符号的放大系数越大,其印刷质量越容易得到保障。 2)颜色搭配设计。条码符号的颜色搭配主要是指条与空的颜色搭配。条码符号的识读是通过不同颜色对红色光的反射率不同,来分辨条、空的边界和宽窄来实现的。因此要求条与空的颜色反差越大越好。条色应采用深色,空色应采用浅色。白色作空,黑色做条是最理想的颜色搭配,红色绝对不能为条。 3)位置设计。条码符号的放置位置应以符号位置相对统一、符号不易变形、便于扫描操作和识读为准则。 ★首选位置是商品包装的主显示面的背面右下半区。 ★商品包装背面不宜放置条码符号时,可选择另一个适合的面的右下半区。但是对于体积大的或笨重的商品,条码符号不应放置在商品包装的底面。
4. 如何给新生产的自行车编码? 每辆新生产的自行车都要编制15位数字的代码。代码结构共由4部分组成,从左至右1至4位(X1~X4)是企业代码,第5位数字(X5)是车种代码,第6和第7位数字(X6~X7)是生产年份代码,第8位至第15位数字(X8~X15)是序列号。企业代码由企业申请,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分配,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表示自行车整车生产企业。车种代码由企业根据相关要求自行分配。生产年份代码以公元纪年的后两位表示,由企业根据自行车的生产年份自行分配。序列号是企业自行分配的产品流水号。企业代码、车种代码、生产年份代码和序列号组合在一起唯一地表示某一辆自行车。
5. 印刷商品条码时,为了配合商品包装,可以把条码放大或缩小吗? 条码的大小是随放大系数的大小而变化的。放大系数的范围在0.80-2.00之间。系统成员可根据商品包装的大小及条码印刷条件来选择放大系数,但在条码印刷时不可以自行放大或缩小。
6. 企业在向市场投放新产品前,如何给这些产品分配商品项目代码? 首先,您必须是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如您还不是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可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提出申请)。企业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赋予的厂商识别代码基础上,按照编码规则,在商品项目代码容量(当前缀码为690和691时,商品项目代码为5位,当前缀码为692、693、694时,商品项目代码为四位)范围内,为每一个产品分配一个唯一的商品项目代码。建议对产品进行编码时采用流水号,以避免编码资源的浪费。
7. 同一商品条码可否用在同规格、同价格的多种口味的食品上? 商品条码编码应当符合 GB 12904《商品条码》等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做到“一品一码”,不同配料的食品应采用不同的商品条码来标识。
8. 商品包装上增加了厂商的品牌、LOGO信息,是否需要为其编制新的GTIN? 商品包装增加厂商的品牌、LOGO信息,不必编制新GTIN。因为这些不影响产品基本特征。
9. 印刷商品条码时,为了配合商品包装,可以把条码图形缩小或放大吗? 商品条码的放大系数范围是0.80-2.00,可以根据商品包装标签的大小和条码符号的印刷条件选择不同的放大系数,但不可以自行放大或缩小条码尺寸。
10. 商品项目代码的编制和商品分类是否有联系? 商品项目代码的编制和商品分类没有内在联系。因此,建议采用流水号方法编制商品项目代码,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编码容量。
11. 我是一家手工艺生产企业,每个品种生产数量不大,请问我要怎样设计条码标识形式? 对于手工艺产品,应该采用把条码标识印在挂牌上,然后挂在产品上。
12. 企业在给产品编码时,如何避免重码的产生? 条码作为产品的身份标识,唯一性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出现重码,会在商品流通过程中造成混乱。这种情况一般是由于企业管理混乱或条码管理人员频繁更换所致。为了避免这一问题,一方面要建立制度、加强管理,企业在编制商品项目代码时,应严格遵循商品编码原则,特别要注意基本特征(商品名称、商标、种类、规格、数量、包装类型等)不同的商品,应编制不同的商品项目代码;另一方面,有条件的系统成员应建立商品条码编码档案或计算机管理系统,并由专人管理,这样可以准确掌握企业商品编码情况,从而杜绝重码现象。同时,要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工作责任心,做到编码前查询、编码时认真、编码后审核。只要大家思想重视,工作认真,就能避免重码的产生。
13. 给物流单元编制SSCC代码前,是否必须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注册? 如果您已经是系统成员,即已拥有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配的厂商识别代码,那么您就可以根据相关标准,直接给物流单元分配SSCC代码。否则,您就需先到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申请使用商品条码的手续,获得系统成员的资格。
14. 条码左右两侧的空白区域有什么作用? 限定空白区是指条码起始符、终止符两端外侧与空的反射率相同的限定区域。位于左侧的称为左侧空区区,位于右侧的称为右侧空白区。它们分别提示识读设备开始识读和结束识读。左右空白区宽度对于条码能否正确识读有着重要意义,是衡量条码符号质量的重要参数之一。空白区宽度不够会导致条码符号不能识读,甚至误读。
15. GS1-128仅用于托盘吗? 不是。对物流单元的跟踪主要是对托盘的跟踪,这是GS1-128的一个主要应用。但是,
GS1-128还被应用于供应链中的许多其它应用中,包括贸易单元的标识、作为贸易单元非主要标识的附加信息的编码,如批号、生产日期以及最佳使用日期、可回收资产的跟踪及其它应用。
16. 我的打印机能打印GS1-128码吗?我的扫描器能扫描GS1-128码吗? 这取决于您所使用的设备的类型以及设备的编程情况。您可向您的设备供应商咨询。
17. 我能够在条码中为颜色或尺寸等信息进行编码吗? 产品的不同变体(如:类型、尺寸等)应分配给一个单独的、惟 一的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lobal Trade Item Number,GTIN)。 ANCC系统编码遵循无含义性原则。建议以无含义的流水号方式分配代码。产品的主要属性(如颜色、尺寸等)可通过相关的商品数据库反映出来。
18. 我想向市场投放一批新产品,能尽快为我分配这批新产品的代码吗? 首先,当您需要给产品分配全球惟一的代码时,您必须拥有一个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配的厂商识别代码。然后,根据该厂商识别代码,由您自己负责在允许的编码范围内为您每一个产品分配一个惟一的产品标识代码。
19. 我可以在北美以外的地区使用已申请的UPC码吗? 可以。EAN分配除美国和加拿大地区以外的全世界范围内使用的产品代码,美国和 加拿大地区使用的产品代码由美国统一代码委员会UCC(Uniform Code Council)分配。从编码的角度来讲,EAN与UPC代码是完全兼容的。在为13位的EAN代码设计的计算机文件中,只要在12位的UPC代码前增加一位前置零,EAN与UPC代码就实现了编码的惟一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