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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深圳标准构建质量发展新优势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6-11-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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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府〔2015〕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实现“三个转变”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适应新常态,努力实现新作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深圳经济特区标准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的要求,加快打造深圳标准、创造深圳质量,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提质增效升级,争当质量时代的排头兵,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打造深圳标准的重大意义

(一)打造深圳标准是践行“三个转变”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重要指示,深刻揭示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路径和方向。打造深圳标准、创造深圳质量、铸就深圳品牌,是积极落实“三个转变”的具体举措,将加速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向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攀升,走出一条标准先行、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低碳的质量型发展新路。

(二)打造深圳标准是争当质量时代排头兵的战略抉择。标准决定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首届中国质量大会提出,要把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向质量时代,树立中国质量新标杆。打造深圳标准,就是要落实中央的要求,以国际一流标准实现更优的质量,创造更高的价值,建立更好的信誉,拓展更广的市场,率先推动经济社会迈进质量时代,为加快建设质量强国探索新路径、发挥新示范、做出新贡献。

(三)打造深圳标准是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必由之路。标准是竞争力的集中体现,标准的竞争是更高层次的竞争。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就是要在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管理、生态文明和政府服务等领域向国际一流标准看齐,构建更高、更严、更先进的标准体系,抢占标准竞争制高点,培育国际竞争合作的新优势,全面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

二、打造深圳标准的总体要求

(四)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三个转变”和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要求,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方向,统筹改革开放创新,强化政策引导,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全面推进大标准、大质量体系建设,打造深圳标准,创造深圳质量,铸就深圳品牌,努力争当“三个转变”的践行者和质量时代的排头兵。

(五)基本原则。

——质量引领、创新发展。按照提质增效升级、开创质量时代的新要求,高质量推进深圳标准建设,创新标准工作思路和体制机制,强化标准制定、检测和实施,以高质量的标准服务推动质量型增长、内涵式发展。

——瞄准一流、开放构建。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国际一流标准为标杆,积极制定实施创新性、引领性深圳标准,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先进标准体系。

——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重大技术创新、重大民生工程、公共安全等,加快制定实施先进标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大标准体系建设。

——政府推动、多方参与。不断完善打造深圳标准的体制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发挥企业、社会团体、产业联盟等主体作用,动员全社会共同推动深圳标准建设。

(六)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立健全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多层次、高水平深圳标准体系,推动深圳标准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把深圳标准打造成为高端产品、先进技术、卓越管理和优质服务的品牌象征,在若干重点领域成为国际标准引领者,树立中国质量新标杆。

——形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质量型、创新型、知识型经济标准体系,自主创新能力更加突出,经济结构更加优化,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全国领先。

——形成以民生为核心的社会领域先进标准体系,民生保障、社会管理、社会服务标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社会发展质量走在全国前列。

——形成与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相匹配的城市发展标准体系,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公共安全等标准达到国际一流湾区名城水平,城市发展质量跻身世界先进城市行列。

——形成绿色低碳宜居宜业的生态发展标准体系,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城市绿化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标准,成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和美丽中国典范城市。

——形成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标准体系,公共文化服务和基础设施标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高端文化产业达到国际先进标准水平,成为国际文化创意中心和现代国际文化名城。

——形成与现代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政府服务标准体系,政府职能配置、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全面优化,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国内领先,建成一流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

三、打造深圳标准的主要任务

(七)着力提升经济发展标准水平。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构建标准创新体系。发挥多主体协同、多要素联动、多领域合作的综合创新生态体系优势,全面推进科技、管理、市场、商业模式创新,把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同时建成为标准创新高地。发挥各类创新载体对标准创新的支撑作用,鼓励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大力开展标准建设。发挥基础研究计划、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等对标准创新的带动作用,鼓励技术研发与标准创新同步发展,在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技领域建立一批前沿领域的深圳标准。发挥标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桥梁纽带作用和促进创新合作的耦合引领作用,建立一批产学研资联盟,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

加快构建梯次型现代产业标准体系,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创新引领作用,推动企业将核心专利技术转化为标准,积极参与国际产业标准竞争与合作,引领行业发展的技术路线,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竞争力。提升先进制造业及优势传统产业标准水平,鼓励采用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标准,推动产业加快向价值链高端发展,打造一批世界级的名牌产品,逐步将规模优势、市场优势转化为标准优势。推进现代服务业标准与国际接轨,充分发挥前海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和发展集聚区的战略平台作用,在服务业领域推动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以标准促进管理和服务创新,提升服务贸易便利化、国际化水平,实现现代服务业跨越式发展,引领提高全国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提前布局未来产业标准,前瞻性规划产业标准体系和标准路线图,引领产业高端发展,推动未来产业做大做强,成为全球重要的未来产业基地。

充分发挥标准对需求的引领作用,促进需求结构优化升级,更好地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投资的关键作用和出口的支撑作用。主动顺应扩大内需和消费升级的需要,提升消费环境标准水平,促进大众消费,打造消费中心城市。强化消费新领域标准制定,培育发展信息、健康、文化和时尚消费等新业态,满足市民对高标准、高品质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优化招商选资标准,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加大对总部研发等高端项目和绿色低碳类项目的引进力度。加强对自由贸易园区相关规则、政策、措施的研究,积极参与国际贸易投资规则重构。强化对出口目标国家和地区标准、技术法规研究,提升企业和行业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能力,促进和扩大外贸出口,巩固欧美等传统市场,大力拓展外贸新兴市场,优化对外贸易结构。

完善品牌培育标准体系,推动品牌战略实施。研究建立与国外先进标准接轨的品牌建设标准体系,引导企业向原创设计和原创品牌转型,推动产业加快向价值链高端发展,创造一批世界知名品牌。加快实施品牌经营战略,建立完善国际化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利用品牌资源开展海外并购和实施跨国经营,面向全球市场推广深圳品牌,不断培育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新优势。

(八)着力提升社会发展标准水平。

提升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标准水平。以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提升教育、卫生、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标准水平。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标准体系,均衡优质发展义务教育,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养。建立和完善评价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特色学院建设。高标准建设医疗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完善劳动就业服务、住房保障、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坚持质量至上、安全第一,在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向国际一流标准看齐,严准入、严检测、严执法、严惩处,推动深圳食品安全标准逐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严格药品流通和药品使用监管,健全药品检验检测标准体系,提升药品安全监测预警水平,打造药品安全保障深圳标准。

创新社会管理标准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标准建设,推进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的规范化,提升社会安全保障能力。创新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完善人口服务管理标准体系,建立产业、人口、城市空间联动调控标准,合理控制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健全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标准,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完善社会组织发展标准。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明晰社会组织登记标准,逐步扩大社会组织登记范围。制定社会组织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制度,推动构建法制健全、规范有序、分类指导、监督有力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本行业标准体系,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快培育行业协会商会、公益慈善、社区服务等各类社会组织。

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标准水平。加强社区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健全社区综合管理平台,增强社区自治功能。建立健全社区服务和设施建设标准,重点加强物业、医疗健康、养老、家政、社区信息化等服务标准建设,促进社区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增强社区自我服务功能。

(九)着力提升城市发展标准水平。

提高城市规划标准。按照加快发展湾区经济、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规划标准,优化城市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功能组团等,高水平编制法定图则,高标准实施区域综合发展规划,促进各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

提升城市建设标准。制定实施国际先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着力提升特区一体化建设水平;鼓励重大建设项目采用国际先进设计、技术、工艺、施工、监理标准,打造一批精品工程和城市新地标;以建筑产业现代化为突破口,调整优化城市建设标准体系,提升城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按照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要求,完善城市管理标准体系,提高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充分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立智慧城市标准体系,着力提升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现代化水平。提升市容环境管理标准水平,着力营造洁净、美丽、有序的城市环境。

提升城市安全运行标准。深入实施《城市公共安全白皮书》,提升安全生产、水电油气及基本生活物资保障、消防、三防等标准,制定实施灾害预警预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规范等标准,全面提升城市安全运行水平。加快建立警务现代化指标体系,强化警务标准建设,铸就深圳警队品牌。

(十)着力提升生态发展标准水平。

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加快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在单位能耗、水耗指标保持全国领先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指标的约束刚性,探索建立高度城市化地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模式,提升土地资源利用和管理水平,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经济产出。

实施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高标准实施“鹏城水更清”行动计划,推进全市现有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重点提升水污染防治、生态治河、污水处理、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标准。深入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实行更严格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固体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固体废物处置标准体系,重点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强化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

健全城市绿化标准体系。深入实施城市绿化提升行动计划,重点提升公园、绿道、城市主干道绿化景观、生态景观带等建设管理和维护保养标准,推进区域绿地和生态廊道建设,构建“四带六廊”自然生态安全体系,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提高绿色低碳发展标准。完善碳交易标准体系,加快建设排污权交易、固体废弃物配额交易标准体系,建立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生态发展市场机制。探索建立低碳产品标识和认证制度,大力推动与国外碳标识体系的互认。建立健全绿色低碳考核指标体系,全面推进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办公和绿色生活。

(十一)着力提升文化发展标准水平。

健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管理和评价标准,建立健全普惠型、多样化、高质量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提高基层文化设施覆盖率和服务效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加强文化创新标准建设。加快推进创意设计、动漫游戏、数字视听、数字出版、新媒体、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标准研制,推动文化与科技、文化与金融、文化与时尚创意深度融合,打造一批城市文化品牌和文艺精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文化企业。

提升城市文明规范。构建市民良好道德和行为规范,培养市民国际交往礼仪,培育城市人文精神,塑造良好的城市文化形象。高标准推进公共文明提升行动,维护城市优良秩序、促进行业优质服务、倡导市民优雅言行。推动出台诚信建设法规及规范,强化行业自律,引导公民培养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

(十二)着力提升政府服务标准水平。

创新政府管理与服务标准体系。发挥标准推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的作用,率先构建国内领先的政府管理与服务标准体系,规范职能配置、行政审批、工作流程、政务服务和绩效考核,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能。

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一流法治政府。

加快政务信息共享和信息惠民标准建设。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国家示范市和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建立政务部门信息共享标准规范,推动跨层级、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公共信息服务。

四、形成打造深圳标准强大合力

(十三)更好发挥政府组织引导作用。积极倡导“标准决定质量、质量成就未来”的理念,把创造深圳质量和打造深圳标准的要求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加强统筹规划、政策支持,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在全社会形成打造深圳标准的强大合力。

(十四)充分发挥企业主力军作用。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参与和承担国际国内标准组织的工作,在优势领域更多地主导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研制。鼓励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与标准建设同步机制,制定实施高于国家、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将专利技术转化为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标准联盟,以标准和专利为纽带整合资源、协同创新,提升本行业标准水平。

(十五)积极发挥行业协会领队作用。行业协会要加强自身标准能力建设,积极跟踪本行业的技术前沿、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制定本行业标准发展规划。加强行业技术标准比对分析,消化吸收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研制发布社会团体标准,建立完善行业先进标准体系,积极在本行业推广实施。主动跟踪掌握国外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动态,积极组织企业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和知识产权壁垒,帮助深圳企业更好地实施“走出去”战略,形成广泛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深圳军团”。

(十六)积极发挥科研院所、创新载体和公共服务平台的支撑作用。科研院所及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等各类创新载体,要积极发挥对经济社会发展标准创新的支撑作用,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为产品、技术、管理和服务标准。标准、检测、认证等技术服务支撑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要加强与国际国内相关机构的交流、互认与合作,构建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标准服务体系,为打造深圳标准提供有力技术支撑服务。

五、创新体制机制

(十七)积极推进标准创新先行先试。发挥经济特区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的优势,借鉴国际标准或者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制定引领性、创新性的深圳标准。在涉及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落实国家安全工作需要的领域,组织制定特区技术规范。支持有条件的社会团体以国际一流、行业先进为标杆制定发布社会团体标准,建立行业先进标准体系,用更高的标准引领、规范行业发展。

(十八)探索建立“深圳标准”认证和标识制度。研究建立“深圳标准”认证体系和“深圳标准”标识制度。率先在食品、家具、服装、电子信息产品等领域开展“深圳标准”自愿性认证试点,对通过认证的企业在相关的经营活动中享有使用“深圳标准”标识的资格。搭建“深圳标准”认证信息平台,公开认证信息,向全社会发布深圳优质产品和服务信息。加强对“深圳标准”认证和标识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退出机制,提升“深圳标准”标识的公信力。

(十九)研究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推动企业主动公开产品和服务标准信息,强化企业自我约束和社会监督,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和提供服务。建立企业标准实施跟踪机制,分析行业质量状况,指导企业通过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标准、技术改造、加强供应链管理等措施提高产品标准水平。

(二十)不断创新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标准政策与科技政策、产业政策、人才政策和政府采购等相互衔接,形成鼓励支持企业采用先进标准、通过深圳标准认证的全方位、系统化的政策措施。由行业协会制定且应用广泛的社会团体标准,政府优先采信为深圳标准和规范。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将企业执行标准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将不按标准组织生产和提供服务的企业纳入异常经营目录。

六、强化支撑保障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深圳标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打造深圳标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各区各部门要依据本指导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

(二十二)强化法制保障。认真落实《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深圳经济特区标准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加快完善标准建设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完善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标准制定、实施、监督和评价政策法规体系,为打造深圳标准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十三)加大资金支持。在整合市级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和各专项资金中的标准研制资金的基础上,设立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行业开展标准建设。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全社会加大投入,逐步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

(二十四)扩大舆论宣传。各相关部门、研究机构要加强深圳标准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为打造深圳标准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持。各类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打造深圳标准的重大政策、重要成果和典型案例的报道。政府各部门、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利用国内外各种展会、论坛、国际友好城市互访等活动,加大对深圳标准的宣传、推介力度,全面提升深圳标准的国际国内认知度。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