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由我院参与起草的T/CPQS S0004-2024《即时零售履约能力评价指标》团体标准正式发布,该标准将于今年12月10日起实施。
《即时零售履约能力评价指标》规定了即时零售履约评价的基本原则、评价指标、指标内容与计算公式,适用于即时零售平台开展即时零售履约能力自评时指标的选取,也适用于行业协会商会、第三方机构等其他方对即时零售平台开展履约能力评价活动时指标的选取。
该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不仅有助于提升行业整体的服务质量、效率和安全保障水平,还将有力推动深圳“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建设,让市民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消费体验。
未来,我院将持续促进即时零售行业的发展,并积极推动该标准的实施与应用,为构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即时零售生态贡献力量。(电商所 吴冬娟 方雪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