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总第138号)发布,我院支撑的DB4403/T 425—2024《生态气候舒适度评价指南》深圳市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将于2024年2月1日实施。
该标准由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深圳市天文台)、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深圳气象创新研究院以及我院共同起草,规定了生态气候舒适度的评价指标、指标来源、评价结果以及评价标准使用方法等内容。该标准旨在充分挖掘和保护深圳市生态气候资源,定量化评价人居生活环境的各项指标,探索气象领域促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变的新路径,为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决策提供支撑。
近年来,我院持续深耕气象领域标准化建设,始终坚持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城市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助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接下来,我院将充分发挥标准化技术服务优势,突出标准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以高标准助推高质量发展。(标研中心 丁泽林 王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