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我院主导,农技推广领域的专家和学者共同参与编制的两项农技推广领域推荐性国家标准——《农业技术推广社会化服务效果评价方法》和《农业技术推广社会化服务通用要求》获批发布。编制工作小组主要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中国农业大学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等12家单位组成。
标准的制定突出了我国各类农技推广组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服务能力建设,对与服务相关的主体、内容、过程、效果等几方面进行要求。《农技推广社会化服务效果评价方法》重点围绕评价程序、评价方式和方法、评价内容、评价指标对我国农技推广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做了相关的规定。《农技推广社会化服务通用要求》重点对服务组织、服务人员、服务环境和设施、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程序等六方面内容进行了规定。
两项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实现科技成果与农业的有效衔接,提高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普及率和转化率,规范农技推广机构服务行为,充分发挥经营性推广组织在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中的作用,从而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今后,我院将继续发挥自身技术优势,持续开展“标准化+农业”行动,更加主动、积极参与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为提升农业整体发展水平和行业竞争力贡献更多智慧方案。(农业与质量研究所 黄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