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高质量开展《“圳品”标准及体系建设项目》工作,夯实“圳品”工程建设基础,现组织开展2025年“圳品”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圳品”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名称应准确反映标准化对象,与“圳品”定位和发展需求紧密相关;
(二)标准内容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要求,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调配套,鼓励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确保科学性和规范性;
(三)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提升“圳品”品牌影响力为目标,紧扣“圳品”发展需求,着力规范“圳品”工作流程、夯实“圳品”标准化技术基础,为完善“圳品”标准体系和推动“圳品”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二、申报范围
标准项目应围绕“圳品”发展需求,聚焦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等重点领域的高风险环节或关键技术。标准类型可包括产品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等。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信誉良好,具备相关领域标准化工作基础;
(二)申报单位应开展前期研究,明确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三)标准项目应具有广泛代表性,充分反映“圳品”相关方需求,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申请,将已经实施效果良好、市场应用成熟度高的企业标准申请转化为团体标准;
(四)主要起草人应熟悉标准化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能保障全程参与标准研制;
(五)涉及知识产权和专利的,应如实披露专利信息并提供相关许可证明材料,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声明后方可使用,并附上相应证明材料。
四、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立项建议书》(见附件),并将相应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和盖章扫描件pdf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圳品”标准立项建议+申报单位+标准名称),若已有标准草案、涉及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材料的也请一并提交;
五、申报时间
本年度征集工作共分两轮,截止时间分别为:
第一轮:2025年10月15日;
第二轮:2025年11月15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欢;
电话:0755-23901426;
特此通知。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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