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领域标准化工作,深圳市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信标委”)决定组织开展我市社会信用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的重要部署,推进实施广东省《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方案》,以《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深圳标准发展“十四五”规划》、《深圳市社会信用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等政策文件提出的重点任务为主要方向,征集我市社会信用领域地方标准。
(二)围绕信用信息、信用服务、信用监管等方向制定标准。信用信息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数据整合、数据质量、数据开放、数据应用等标准;信用服务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跨境信用合作等标准;信用监管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信用修复等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流程标准。
围绕生态环境、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科研、税务、金融、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知识产权、消防安全、医疗卫生、文化旅游、住房保障、劳动就业、养老托育、家政服务、招标投标、社会组织管理及会计、能源、粮食等重点领域制定信用标准。
(一)提出制定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填写《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附件1)和《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5年2月13日前提交申请材料,发送word电子版本和加盖公章版本至市信标委秘书处邮箱:fjy260317@163.com。
(二)市信标委根据信用重点工作需要,组织专家对提出的立项建议进行审核后,将《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和《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报送主管部门。
(一)《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
(二)《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
(三)标准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问题的,提供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及知识产权持有人授权文件。
1.申报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申报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能够提供相应保障条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标准起草工作;
可参考我市往年社会信用领域信用标准研制情况(附件3)。
冯工,19811973672,fjy260317@163.com
王工,15868358173,214525447@qq.com
特此通知。
请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深圳市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