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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法人登记证领证指南

发布时间:2019-03-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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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业法人登记证办理网址及办理程序

办理网址:http://www.gdsy.gov.cn/sz(深圳市机关群团和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管理系统)

办理程序:单位经办人网上注册用户→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登记机关网上初审→登记机关核准并赋码→经办人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经办人备齐材料到服务窗口领证

二、申请材料

新设立:

(一)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申请表

(二)事业单位章程

(三)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四)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五)住所证明

(六)举办单位或财政部门出具的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七)相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如有)

(八)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告知、承诺书

(九)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注:1.经办人在网上填报材料(一),上传材料(二)(三)(四)(五)(六)(七)(九)的扫描件。2. 经办人领证时,需提交材料(一)(二)(五)(六)(八)的原件,举办单位盖章的(三)(四)(七)之复印件,验(九)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变更:

(一)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表

(二)登记信息变更的相关依据文件

1.名称变更的相关依据文件(名称变更时提交)

2.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的相关依据文件(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时提交)

3.住所证明(住所变更时提交)

4.法定代表人任免文件原件或复印件;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变更时提交)

5.经费来源变更的相关依据文件(经费来源变更时提交)

6.举办单位或财政部门出具的开办资金确认证明(开办资金变更时提交)

7.举办单位变更的相关依据文件(举办单位变更时提交)

(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四)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以下为持旧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变更登记时需提交的材料: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

(六)税务登记证

注:1.经办人在网上填报材料(一),上传材料(二)(三)(四)(五)(六)的扫描件。2.经办人领证时,需提交材料(一)(二.3,6)的原件,举办单位盖章的(二.1,2,4,5,7)之复印件,验(四)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服务窗口收缴(三)(五)(六)正副本原件。3.材料(五)(六)如从未申办过,经办人需在领证时提交有关声明原件;如遗失,经办人需在领证时提交登报遗失声明复印件。

注销:

(一)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表

(二)撤销或者解散的证明文件

(三)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五)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以下为持旧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销时需提交的材料:

(六)组织机构代码证

(七)税务登记证

注:1.经办人在网上填报材料(一),上传材料(二)(三)(四)(五)(六)(七)的扫描件。2. 经办人领取注销通知时,需提交材料(一)(三)的原件,(二)的复印件;服务窗口收缴(四)(六)(七)正副本原件。3. 材料(四)如遗失,经办人需在领取注销通知时提交登报遗失声明复印件。4.材料(六)(七)如从未申办过,经办人需在领取注销通知时提交有关声明原件;如遗失,经办人需在领取注销通知时提交登报遗失声明复印件。

补领: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表

(二)报刊刊登遗失声明复印件(遗失补领时提交)

(三)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以下为持旧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时需提交的材料: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税务登记证

注:1.经办人在网上填报材料(一),上传材料(二)(三)(四)(五)的扫描件。2.经办人领证时,需提交材料(一)的原件,材料(二)的复印件,验(三)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服务窗口收缴(四)(五)正副本原件。3.材料(四)(五)如从未申办过,经办人需在领证时提交有关声明原件;如遗失,经办人需在领证时提交登报遗失声明复印件。

换领“多证合一”证照:

(一)旧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税务登记证

(四)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注:1.经办人在网上上传材料(一)(二)(三)(四)的扫描件。2.经办人领证时,验(四)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服务窗口收缴(一)(二)(三)正副本原件。3.材料(三)(四)如从未申办过,经办人需在领证时提交有关声明原件;如遗失,经办人需在领证时提交登报遗失声明复印件。

到期换证: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到期换领申请表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单位介绍信

(四)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注:1.领证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名、领证单位加盖公章的材料(一)原件;材料(二)正副本原件;单位加盖公章的材料(三)原件;2.经办人领证时,验(四)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经办人需与介绍信内容一致)。

三、办理时限

新设立自收到网上申请10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赋码,变更、补(换)证、注销自收到网上登记申请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

四、领证地点及咨询电话

1.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厅15号窗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登记局电话:88127637,88125797,标准院服务窗口电话:83991869)

2.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登记局电话:82918284,标准院服务窗口电话:83991869)

3.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经二路48号罗湖体育馆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0】(登记局电话:25666874,标准院服务窗口电话:83991869)

4.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辅路3001号深圳湾体育中心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登记局电话:26542476,标准院服务窗口电话:83991869)

5.盐田区沙盐路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裙楼A座二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登记局电话:25228122,标准院服务窗口电话:83991869)

6.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登记局电话:29998192,标准院服务窗口电话:83991869)

7.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50】(登记局电话:28915696,标准院服务窗口电话:83991869)

8.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公共服务平台一楼北厅【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登记局电话:88211714,标准院服务窗口电话:83991869)

9.深圳市坪山区金牛中路启兴大厦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30 下午14:00-17:30】(登记局电话:28318348,标准院服务窗口电话:83991869)

10.深圳市龙华区清湖社区国鸿大厦龙华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登记局电话:23338378,标准院服务窗口电话:83991869)

11.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B13栋大鹏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登记局电话:28333200,标准院服务窗口电话:83991869)
12.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00】(登记局电话:22100598,标准院服务窗口电话:83991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