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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二季度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6-07-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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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二季度工作情况汇报

自国务院发布《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5〕33号)以来,我院一直积极协助推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相关工作,现将2016年第二季度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应用推广工作

1.    多次与市电子政务资源中心、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公共服务促进处深入交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应用推广。共同商讨各政府部门无论在业务流程设计、信息采集、系统设计还是在信息共享时,都应该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身份标识,以便实现各部门信息高效、顺畅的交换和共享。

2.    分别前往宝安区信息中心、罗湖区信息中心和南山区信息中心推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积极协助各区信息中心推进信息化建设以及推广各类便民政务服务,同时宣传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的网络实名身份验证平台。与宝安区信息中心和罗湖区信息中心达成合作意向,即将利用我市组织机构基准数据库的信息对宝安区现有市场主体信息进行丰富和完善;还将利用网络实名身份验证平台解决政府部门网上业务实名身份验证难题,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基础支撑。

二、协助登记部门工作

1.    民政部门5月31日在市民中心召开了社会组织多证合一、一证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在民政部门此次改革中,我院承担了系统集成以及各部门间的数据分发工作,实现了社会组织登记工作的实时业务联动和信息共享,并已承接社会组织证照的打印和发放工作。

2.    深圳市编办邀请我院一同前往广东省编办召开机关、群团和事业单位多证合一、一证一码’”系统开发会议,商讨和研究数据共享方式、接口部署和开发进程等内容,推进深圳市机关、群团和事业单位多证合一、一证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3.    企业注册局6月14日发出通知: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来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两种商事主体纳入“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登记管理。我院在与企业注册局的长期合作中,积极配合其完成了多项工作:编写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多证合一工作方案;打印发放新证照以及收缴旧证照;收到企业登记注册系统发送的业务登记数据后,同步将数据推送给税务、公安、社保等部门。

三、宣传工作

1.    制作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宣传动画视频,已经进入收尾阶段,制作完成后将在各办证大厅及对各应用部门(包括各政府部门、公共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的应用推广活动中播放。

2.    筹备院网站改版工作,并设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专栏,对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和知识进行展示。向公众介绍相关业务,以及如何获取相关服务。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