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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专栏介绍

发布时间:2016-06-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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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1日,国务院发布《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5〕33号),正式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赋予我国境内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识别标识码,是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按照GB 32100-2015《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进行编制。新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注册登记时,将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标注在注册登记证(照)上。我市商事主体已于2015年7月1日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社会组织于2016年6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于2016年7月1日起实施,而工会也将于2016年内实施。

根据33号文件要求,我院作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我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建设、维护及信息服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应用推广,协助各登记管理部门做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发放工作,协助各部门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原有注册登记码的映射关系。具体包括:

一、配合各登记管理部门做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实施

先后承担我市商事主体和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过程中的系统集成、数据分发和校核工作。负责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的登记证照打印和发放。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建设、维护和应用

建设维护包涵我市商事主体、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所有法人和其他组织数据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通过多种方式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信息查询、身份验证等服务,推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用,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基础支持。

三、统计分析研究

开发了国内首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时动态统计分析平台,为社会各界了解我市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分布现状提供窗口,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撑。开展大数据分析研究及咨询服务,发布统计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