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更多资讯

物品编码
物品编码
服务专栏 物品编码 常见问题

商品条码检测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16-11-25 来源:
字号 -+

1. 为什么要选择具有条码印刷资格的企业印制条码?

       具有条码印刷资格的企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 1)印刷企业的相关人员都经过条码印刷方面的严格培训,较好地掌握了相关的技术,具有良好的条码质量意识,能及时发现条码设计中的问题,与系统成员一起共同把好条码质量关。 2)企业的印刷设备和技术水平较高,能印制出合格的条码。 3)企业具有整套行之有效的条码承印、设计、制版、印刷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条码印刷质量。 4)企业具有严格的条码检验制度,能最大限度地防止不合格条码出厂。因此,选择具有条码印刷资格的企业印刷条码,能使条码的印刷质量得到保障,同时高质量的条码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条码的作用,从而为系统成员创造更大的效益,避免因条码印刷不合格给系统成员和印刷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2. 在哪里可以获得GS1前缀码列表?

       可登录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的网站首页“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已分配的前缀码”版块进行查询。

3. 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申请使用EAN/UCC-8代码?

       下列几种情况下可申请使用EAN/UCC-8代码。EAN-13商品条码的印刷面积超过印刷标签最大面面积的25%或全部可印刷面积的12.5%时;印刷标签的最大面的面积小于40cm²或全部可印刷面积小于80cm²时;产品本身是直径小于3cm的圆柱体。

4. 我国销售的进口产品,其条码是否需要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支机构进行备案?

       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25条的规定:在国内生产的商品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时,生产者应当提供该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并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备案,由编码分支机构将备案材料报送编码中心。而进口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若在境外注册了GS1编码组织商品条码,则不需要在我国再次注册商品条码或进行商品条码备案。

5. 一个完整的EAN-13商品条码符号有哪些组成部分?

       一个完整的EAN-13条码符号由下列元素构成:左侧空白区、起始符、左侧数据符、中间分隔符、右侧数据符、校验符、终止符、右侧空白区及供人识别字符组成。

6. 设计、制作合格的条码应注意哪些方面?

       企业申请获得厂商识别代码后,首先要对其产品编制商品项目代码,商品项目代码的编制要遵循唯一性、无含义性、稳定性原则,最好按流水号方式编码。其次,是设计条码符号。条码符号设计主要从印刷尺寸、颜色搭配、印刷位置三方面考虑,要执行相关国家标准。第三步是印制条码符号。为确保条码符号的印刷质量,系统成员应委托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认定的印刷企业印刷商品条码。委托者应要求印刷企业出具《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证书》,并审阅证书的有效期,核对发证机关、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印刷方式、印刷载体等,确认后,复印备查。企业在验收条码印刷品时,要求印刷企业出示“条码印刷质量检测报告”,从而达到严格控制条码质量的目的。

7. 如何设计商品包装上的条码?

       设计商品包装上的条码要从三个方面考虑,即条码符号的尺寸设计、颜色搭配及位置设计。 1)尺寸设计。条码符号的尺寸是由放大系数决定的。可根据印刷面积的大小和印刷条件在0.80~2.00的范围内选择放大系数。条码符号的放大系数越大,其印刷质量越容易得到保障。 2)颜色搭配设计。条码符号的颜色搭配主要是指条与空的颜色搭配。条码符号的识读是通过不同颜色对红色光的反射率不同,来分辨条、空的边界和宽窄来实现的。因此要求条与空的颜色反差越大越好。条色应采用深色,空色应采用浅色。白色作空,黑色做条是最理想的颜色搭配,红色绝对不能为条。 3)位置设计。条码符号的放置位置应以符号位置相对统一、符号不易变形、便于扫描操作和识读为准则。 ★首选位置是商品包装的主显示面的背面右下半区。 ★商品包装背面不宜放置条码符号时,可选择另一个适合的面的右下半区。但是对于体积大的或笨重的商品,条码符号不应放置在商品包装的底面。

8. 如何给新生产的自行车编码?

       每辆新生产的自行车都要编制15位数字的代码。代码结构共由4部分组成,从左至右1至4位(X1~X4)是企业代码,第5位数字(X5)是车种代码,第6和第7位数字(X6~X7)是生产年份代码,第8位至第15位数字(X8~X15)是序列号。企业代码由企业申请,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分配,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表示自行车整车生产企业。车种代码由企业根据相关要求自行分配。生产年份代码以公元纪年的后两位表示,由企业根据自行车的生产年份自行分配。序列号是企业自行分配的产品流水号。企业代码、车种代码、生产年份代码和序列号组合在一起唯一地表示某一辆自行车。

9. 印刷商品条码时,为了配合商品包装,可以把条码放大或缩小吗?

       条码的大小是随放大系数的大小而变化的。放大系数的范围在0.80-2.00之间。系统成员可根据商品包装的大小及条码印刷条件来选择放大系数,但在条码印刷时不可以自行放大或缩小。

10. 我公司信息发生变化,如何办理变更手续?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贵公司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的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在办理变更手续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或《系统成员证书》(续展)及有关证明材料。

11. 在国内生产的商品是否可以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

       国内生产的商品若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生产者应当提供该商品条码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并到所在地的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备案后,方可使用。


12. 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不慎将《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遗失,应怎样补办?

       如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不慎将《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遗失,应尽快与所在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支机构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并由分支机构补发《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

13. 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能否将其厂商识别代码转让他人使用?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中规定,系统成员不得将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按《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元罚款。

14. 对销售冒用商品条码的商品的销售者应如何处理?其依据是什么?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三条规定,销售者进货时应当查验与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以避免销售冒用、伪造商品条码的商品。销售者如发现有冒用、伪造商品条码的商品,应及时向当地编码分支机构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反映情况。如销售者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将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责令其改正,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15. 企业在向市场投放新产品前,如何给这些产品分配商品项目代码?

       首先,您必须是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如您还不是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可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提出申请)。企业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赋予的厂商识别代码基础上,按照编码规则,在商品项目代码容量(当前缀码为690和691时,商品项目代码为5位,当前缀码为692、693、694时,商品项目代码为四位)范围内,为每一个产品分配一个唯一的商品项目代码。建议对产品进行编码时采用流水号,以避免编码资源的浪费。

16. 同一商品条码可否用在同规格、同价格的多种口味的食品上?

       按照《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商品条码编码应当符合 GB 12904《商品条码》等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做到“一品一码”,不同配料的食品应采用不同的商品条码来标识。

17. 商品包装上增加了厂商的品牌、LOGO信息,是否需要为其编制新的GTIN?

       商品包装增加厂商的品牌、LOGO信息,不必编制新GTIN。因为这些不影响产品基本特征。

18. 印刷商品条码时,为了配合商品包装,可以把条码图形缩小或放大吗?

       商品条码的放大系数范围是0.80-2.00,可以根据商品包装标签的大小和条码符号的印刷条件选择不同的放大系数,但不可以自行放大或缩小条码尺寸。

19. 厂商停止生产某种产品,该产品上使用的商品项目代码是否可以分配给另外的产品使用?

       厂商停止生产某种产品,该产品的商品项目代码,自最后一批产品发出之日起,至少48个月内不能重新分配给其他产品。

20. 商品项目代码的编制和商品分类是否有联系?

       商品项目代码的编制和商品分类没有内在联系。因此,建议采用流水号方法编制商品项目代码,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编码容量。


21. 我是一家手工艺生产企业,每个品种生产数量不大,请问我要怎样设计条码标识形式?

       对于手工艺产品,应该采用把条码标识印在挂牌上,然后挂在产品上。

22. 注册GDS对生产企业带来什么好处?

       就目前而言,生产企业注册GDS后,只要把产品信息添加到GDS这个平台上,不管是哪里的销售商和消费者都能知道你是谁,在哪里,有什么产品要交易,产品特征如何。随着GDS的不断发展,其在电子商务一体化中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为生产企业带来的好处更加明显。

23. EAN•UCC系统到底给企业能带来什么好处?

       EAN•UCC能使企业提高商业效率和生产率,改善整个供应链的管理。1)对制造商带来的好处:有利于产品进入市场;有利于收集商品信息,了解消费趋势,快速反馈消费需求;提高库存管理效率;提高出货、运货的效率,降低物流作业成本;根据迅速收集的商品信息进行分析,便于制订生产计划及产品订价。  2)对批发代理商带来的好处:快速、准确地处理订货、运货工作;库存管理准确、详细,防止积压资金;提高对零售业的服务质量;准确掌握商情,增强竞争力,创造更高利润。 3)对零售商带来的好处:快速掌握商品销售信息,了解畅销商品,增加获利机会;结算更加迅速而准确,使顾客更加放心购物;库存、订货、出货、经营分析等得到有效的管理;创造较佳的购物环境,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24. 企业在给产品编码时,如何避免重码的产生?

       条码作为产品的身份标识,唯一性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出现重码,会在商品流通过程中造成混乱。这种情况一般是由于企业管理混乱或条码管理人员频繁更换所致。为了避免这一问题,一方面要建立制度、加强管理,企业在编制商品项目代码时,应严格遵循商品编码原则,特别要注意基本特征(商品名称、商标、种类、规格、数量、包装类型等)不同的商品,应编制不同的商品项目代码;另一方面,有条件的系统成员应建立商品条码编码档案或计算机管理系统,并由专人管理,这样可以准确掌握企业商品编码情况,从而杜绝重码现象。同时,要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工作责任心,做到编码前查询、编码时认真、编码后审核。只要大家思想重视,工作认真,就能避免重码的产生。

25. 我公司名称发生变化,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如何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系统成员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和《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系统成员的名称发生变化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如实填写《系统成员信息变更登记表》(可在当地编码分支机构领取)并加盖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公章,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和工商局或政府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及变更前的《系统成员证书》或《系统成员续展证书》。上述文件经分支机构审核后报国家中心批准,即可核发变更证书。

26. 集团公司中子公司使用商品条码时应注意那些事项?

       答:根据现行《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子公司在使用商品条码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处理。 1)集团公司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不能与集团公司或其他子公司共用厂商识别代码(特殊情况除外),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单独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在生产由集团公司统一开发、设计、安排生产的统一品牌的产品上,可使用集团公司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并将集团公司的名称标注在商品或包装上。其商品代码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并按《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向集团公司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但该子公司在其单独开发、生产的产品上,应当使用子公司申请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  3)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可以使用集团公司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但必须在商品或包装上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或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的名称,并且商品代码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

27. 系统成员及非系统成员通过什么途径能查询到企业的产品信息?

       系统成员可以通过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网站(www.ancc.org.cn)的GDS直通车查询产品信息。非系统成员则需要登录编码中心网站,在其“GDS产品信息搜索”中查询。查询时在关键字栏内输入条码编号即可。

29. 系统成员办理变更手续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系统成员办理变更手续应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信息变更登记表》、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系统成员证书》或《系统成员证书》(续展)及有关证明材料。

30. 甲企业申请注册商品条码,如需由乙企业代甲企业缴纳注册费,需要什么证明?

       需乙企业出示代汇款证明,加盖乙企业公章,同注册申请资料一起上报。

31. 系统成员何时办理续展?

       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2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

32. 给物流单元编制SSCC代码前,是否必须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注册?

       如果您已经是系统成员,即已拥有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配的厂商识别代码,那么您就可以根据相关标准,直接给物流单元分配SSCC代码。否则,您就需先到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申请使用商品条码的手续,获得系统成员的资格。

33. 企业计划向市场投放一批新产品,需要申请新的商品条码吗?

       不需要。如果系统成员有一批新产品需要使用商品条码(EAN-8条码除外),只需自己给新产品分配商品项目代码就可以了,不必申请新的商品条码。但编好代码后,需到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编码信息通报手续。

34. 条码左右两侧的空白区域有什么作用?

       限定空白区是指条码起始符、终止符两端外侧与空的反射率相同的限定区域。位于左侧的称为左侧空区区,位于右侧的称为右侧空白区。它们分别提示识读设备开始识读和结束识读。左右空白区宽度对于条码能否正确识读有着重要意义,是衡量条码符号质量的重要参数之一。空白区宽度不够会导致条码符号不能识读,甚至误读。

35. UCC/EAN-128仅用于托盘吗?

       不是。对物流单元的跟踪主要是对托盘的跟踪,这是UCC/EAN-128的一个主要应用。但是,UCC/EAN-128还被应用于供应链中的许多其它应用中,包括贸易单元的标识、作为贸易单元非主要标识的附加信息的编码,如批号、生产日期以及最佳使用日期、可回收资产的跟踪及其它应用。

36. 我的打印机能打印UCC/EAN-128码吗?我的扫描器能扫描UCC/EAN-128码吗?

       这取决于您所使用的设备的类型以及设备的编程情况。您可向您的设备供应商咨询。

37. UCC/EAN-128将取代EAN-13或ITF-14条码吗?

       UCC/EAN-128是对EAN-13和ITF-14条码的补充,不能取代EAN-13或ITF-14条码。UCC/EAN-128被很好地应用于医疗卫生行业和物流行业,但它不用于零售点的扫描。

38. 我需要给物流单元编制SSCC-18代码,是否必须到所在的编码组织申请注册?

       如果您还未在ANCC注册申请厂商识别代码,那么您就需要先注册,然后才能编制SSCC。 如果您已经是ANCC系统成员,即已拥有由ANCC分配的厂商识别代码,那么您就可以根据有关技术要求,直接给物流单元分配SSCC代码。

39. 如果我只有商品条码,能够查询到制造商的名称吗?

       商品条码所对应的GTIN在结构上包括编码组织前缀码、厂商识别代码、项目代码以及校 验位,由此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标识代码,在识读时必须以完整形式出现。但是,该代码一般以编码组织(该编码组织向所管辖范围内的用户分配厂商识别代码) 的前缀码为起始。您可以与您公司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编码组织联系,查询分配产品代码的有关厂商的资料。

40. 我能够在条码中为颜色或尺寸等信息进行编码吗?

       EAN·UCC规范中指出:产品的不同变体(如:类型、尺寸等)应分配给一个单独的、惟 一的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lobal Trade Item Number,GTIN)。 ANCC系统编码遵循无含义性原则。建议以无含义的流水号方式分配代码。产品的主要属性(如颜色、尺寸等)可通过相关的商品数据库反映出来。

41. 我想向市场投放一批新产品,能尽快为我分配这批新产品的代码吗?

       首先,当您需要给产品分配全球惟一的代码时,您必须拥有一个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配的厂商识别代码。然后,根据该厂商识别代码,由您自己负责在允许的编码范围内为您每一个产品分配一个惟一的产品标识代码。

42. 我可以在北美以外的地区使用已申请的UPC码吗?

       可以。EAN分配除美国和加拿大地区以外的全世界范围内使用的产品代码,美国和 加拿大地区使用的产品代码由美国统一代码委员会UCC(Uniform Code Council)分配。从编码的角度来讲,EAN与UPC代码是完全兼容的。在为13位的EAN代码设计的计算机文件中,只要在12位的UPC代码前增加一位前置零,EAN与UPC代码就实现了编码的惟一性 。

43. EAN前缀码可以指明产品的原产地吗?

       不行。产品的代码是无含义的。该代码以国家(或地区)编码组织的前缀码为起始,编码组织再继续向成员企业分配不同的厂商识别代码。这并不意味着该产品就是在某一特 定国家(或地区)或由某一特定制造商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