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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餐桌野味,明日病房C位

发布时间:2020-03-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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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发生以来,“野味”的风险再次引发舆论热议,给人类敲响警钟。虽然新冠病毒的来源及疫情爆发原因暂无定论,但根据现有资料显示,蝙蝠很可能是新冠病毒的天然宿主,而穿山甲可能是中间宿主之一。
  关于野生动物的危险性,其实人类已经历经多次惨痛教训。近年来如雷贯耳的埃博拉病毒、SARS病毒、MERS病毒等引发的全球严重疫情无一不与野生动物关系密切,病毒的源头可能都是蝙蝠。
  野生动物长期生活在恶劣环境中,已对某种病毒免疫,带“毒”对自身影响不大;而人类的直接或间接接触(如食用)却大幅增加了病毒从野生宿主转移到人类的可能,同时也提高了新型疫病爆发的几率。
  2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通过审议,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对于比较常见的家禽家畜(如猪、牛、羊、鸡、鸭、鹅等),大家可以继续大快朵颐。另外,被列入禽畜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如兔、鸽子等),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大众已经广泛接受,在满足畜牧法规定并进行严格检疫后也是可以吃的。
  根据3月5日新闻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张显良局长的相关解读,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鱼、虾、蟹、贝还是可以吃的~);而对于市面上较为常见的龟鳖类和蛙类,包括中华鳖、乌龟在内的绝大多数养殖龟鳖和蛙类中的牛蛙、美国青蛙两个引进种按照水生动物管理,可以养殖食用。
  相比之下,我市对于食用野生动物的管理更为严格、谨慎。2月25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禁止食用三种类别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1)法律、法规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以及其他在野外环境下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2)人工繁育、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3)用于科研实验、宠物饲养等非食用用途的动物及其制品。
  《征求意见稿》中直接给出了可食的“白名单”,包括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以及市政府决定可以食用的其他家禽家畜,还有按照法律、法规未禁食的水生动物。
  葱爆羊肉它不香吗?番茄牛腩它不酸爽吗?红烧猪五花它不过瘾吗?打击野生动物交易,人人有责,如发现类似情况,可通过12315热线或平台举报。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